時間:2022/6/7 21:00:59 來自: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瀏覽:955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精神,深入推進勞動關系和諧創建活動,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中發〔2015〕10號)、《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七部門關于對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加強正向激勵的意見》(蘇人社發〔2019〕195號)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實施意見》(蘇委發〔2016〕4號),結合工作實際,現對我市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給予正向激勵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和諧勞動關系,事關廣大職工和企業的切身利益,事關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事關共同富裕重大戰略的推動落實。企業是勞動關系的重要主體,更好地發揮政府調節作用,對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給予更高水平正向激勵,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能夠更加充分激發企業內生動力,持續拓展創建活動的深度廣度,推動形成具有時代特征、蘇州特點的共建共治共享和諧勞動關系新格局,為蘇州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市創造和諧穩定社會環境。
二、激勵措施
符合江蘇省地方標準《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評價規范》、由市級以上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評估認定的“勞動關系和諧企業”享受以下激勵政策:
(一)納入守信“紅名單”供社會查詢應用。作為良好信用信息,列入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紅名單”,推送至同級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在“信用蘇州”網站予以公示,并納入企業信用檔案。
(二)優先推薦納入全省工信系統重點支持“白名單”企業庫,并提供給省內相關金融機構。
(三)同等條件下申報省級中小企業公共示范平臺、省級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給予優先支持。
(四)同等條件下優先提供企業職工科學健身指導、國民體質監測檢查服務;在開展全民健身工作中成績突出的省級以上勞動關系和諧企業,配置部分健身器材、扶持健身場地設施建設。
(五)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成效納入各級文明單位的評價內容。
(六)在沒有被舉報投訴的前提下,免予勞動保障主動監察;在沒有被舉報投訴和無相關部門提請稽核的前提下,免予社會保險實地稽核。
(七)對參評蘇州市高技能人才重點建設項目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支持企業與技工院校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等校企合作項目,按規定享受蘇州市相關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八)同等條件下優先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并作為評選各級創業孵化基地、就業見習基地的重要依據。
(九)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開展工傷預防、宣傳工作和工傷認定開辟綠色通道。
(十)上一浮動周期內工傷發生率為零且工傷保險支繳率小于等于40%的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對其工傷保險費率下浮至本行業基準費率的50%。
(十一)優先推薦為各級金牌勞動爭議調解組織。
(十二)經審批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的,許可有效期最長可至三年。
(十三)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納入企業職稱評審自主評價試點項目。
(十四)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納入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備案企業,可開展技能人才自主評價,在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技能提升補貼等方面按規定享受蘇州市相關政策。
(十五)同等條件下優先提供“就在蘇州”平臺招聘全過程服務。
(十六)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參加人社部門組織的外出招工引才活動和各類公益性招聘活動。
(十七)同等條件下企業申報姑蘇重點產業緊缺人才計劃、人才樂居工程、優秀人才貢獻獎勵等相關人才政策給予優先支持,蘇州人才政策服務團積極向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宣傳落實相關人才禮遇政策。
(十八)為企業使用電子勞動合同平臺提供指導服務。
(十九)作為授予企業家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和企業“五一”勞動獎狀榮譽稱號的重要依據:評選企業家勞動模范和“五一”勞動獎章、企業“五一”勞動獎狀,原則上市級以上獎項,企業須為市級以上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縣級獎項,企業須為縣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每屆評價綜合得分前20名的蘇州市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授予企業蘇州市“五一”勞動獎狀榮譽稱號,同時授予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蘇州市“五一”勞動獎章榮譽稱號。
(二十)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在工作場所建立“媽媽驛站”為特殊生理時期女職工提供服務。
(二十一)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模范職工之家、各級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先進單位。
(二十二)作為工商聯執委以上職務、行業協會(商會)會長、監事長提名候選人的重要依據:被提名為蘇州市工商聯執委及以上的候選人,所在企業原則上為蘇州市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被提名為蘇州市工商聯市屬行業、異地商會會長、監事長候選人,所在企業原則上為蘇州市勞動關系和諧企業。
(二十三)作為工商聯推薦企業和個人參評各類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工商聯推薦非公企業參加市級以上各類表彰、評優、評獎的,原則上應為蘇州市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推薦非公經濟人士參加市級以上各類表彰、評優、評獎(如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等)的,所在企業原則上應為蘇州市勞動關系和諧企業。
(二十四)給予蘇州市青少年暑托班服務支持,每個辦班點拿出一定名額激勵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優先安排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符合招收政策的來蘇務工青年職工未成年子女享受公益暑托班服務。
(二十五)作為授予企業家三八紅旗手和巾幗建功標兵、企業巾幗文明崗榮譽稱號的重要依據:評選企業家三八紅旗手和巾幗建功標兵、企業巾幗文明崗,原則上市級以上獎項,企業須為市級以上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縣級獎項,企業須為縣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
(二十六)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創新創業類項目優先推薦參評“講理想、比貢獻”創新創業“雙杯賽”,并作為評選“年度魅力科技人物及團隊”的重要依據。
(二十七)在沒有被舉報或投訴的前提下,免于公積金主動檢查,辦理繳存業務簡化審核程序。
三、實施要求
(一)加大宣傳,營造輿論氛圍。各地協調勞動關系三方組織要充分利用電視、報刊、微信公眾號等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形成正確輿論導向,激發企業和職工參與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內生動力,帶動全市廣大企業加入和諧勞動關系創建行列,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和參與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良好氛圍。
(二)抓好落實,確保落地見效。各地協調勞動關系三方組織要把落實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正向激勵政策作為當前抓好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的重要任務,每年定期將“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紅名單推送至同級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和相關業務部門,確保各項正向激勵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建立勞動關系和諧企業退出機制,對經核實已不符合江蘇省地方標準《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評價規范》的,要立即取消其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資格并及時通報相關業務部門,停止適用聯合激勵措施。
(三)結合實際,強化激勵力度。各地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可根據本地區實際參照執行,也可在本意見基礎上拓展相關舉措,建立適合本地的激勵扶持政策,不斷提高勞動關系和諧創建活動吸引力,構建新時期和諧勞動關系持續健康發展新局面。實施過程中具體操作問題,由各地各部門協商解決。
2018年9月20日市人社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對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給予正向激勵的意見》(蘇人保監〔2018〕26號)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廢止。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蘇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蘇州市財政局?????????蘇州市體育局
蘇州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蘇州市總工會辦公室
蘇州市共青團委員會??????蘇州市婦女聯合會
蘇州市工商業聯合會??????蘇州市科學技術協會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蘇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2月3日